1.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
2.其他单位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应出具以下材料 :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合法用途说明 ,说明应当包含具体用途 、品种 、数量等内容 。
3.严禁个人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
4.销售 、购买、转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通过本企业银行账户或者电子账户进行交易 ,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
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 、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 、购买后五日内 ,通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 ,将所销售 、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 、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